另据河间城内老文化人张德山生前回忆说:旧府衙坐北朝南,门前设高大照壁(影壁),照壁两侧建有辕门。辕门外有直通东西大街的甬路,临街有座高大的“木牌坊”。坊额横匾上刻有“燕赵雄风”四个大字(后人添上去的)。传说坊上这四个大字是时任直隶总督的方观承所书。府衙大门两侧原有一对石狮,至今仍坚硬如初,雕工精美、栩栩如生,摆列在市文体局大门前东西两侧。府衙东南侧原有一口深水井,井水甘甜清凉,供府衙官吏和城内百姓饮用。
辛亥革命以后,府衙门口墙壁上,左边书“天下为公”,右边写“选贤与能”。大门内有门房,迎面有方杆旗斗两个,东西两侧有房舍,为隶卒居住,往里为内门,东西分列吏舍,是掾吏办公的地方。门东有申明亭,门西有旌善亭。仪门内为广庭甬道,两旁古柏参天,交相掩映,郁郁葱葱。西侧悬有大铜钟一个,镌有铭文,内含白金千两,声闻十里,此钟被侵华日军掠走。
甬道北上坡,有石阶五级,上级建有殿堂,名曰大堂,原为府官审理案件之所。凡大堂审理的一般民事案件,允许民众旁听,以显“清官大老爷明断”。大堂正中悬有匾额,上书:“保嫠堂”,为明朝严嵩所书。大堂两侧有厢房,为府官休息更衣之所。大堂前立有“戒石亭”,碑石铭文:“尔俸尔禄,民膏民脂。下民易虐,上天难欺。”此本蜀主孟昶所作。宋太宗摘其四句,令天下郡县都刻之,置放衙内。
大堂后为穿堂是二堂,一些机密案件在此审理,不准民众旁听,二堂后室是内宅,为知府(或称太守)眷属居住的地方。
理刑厅,掌理刑法之官员的办公室。理刑厅石碑保存河间市文体局院内。
1937年,因府衙年久失修,再加上人为破坏,到日本占领河间时,几成废墟,千年河间府衙就此湮灭。